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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热灭菌法原理:
热力灭菌的原理是:加热可破坏蛋白质和核酸中的氢键,故导致核酸破坏,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微生物因而死亡。
利用火焰或干热空气进行灭菌,称为干热灭菌法。由于空气是一种不良的传热物质,其穿透力弱,且不太均匀,所需的灭菌温度较高,时间较长,所以容易影响药物的理化性质。在生产中除极少数药物采用干热空气灭菌外,大多用于器皿和用具的灭菌。
(1)火焰灭菌法:灼烧是*、简便、迅速、可靠的灭菌方法,适宜于对不易被火焰损伤的物品、金属、玻璃及瓷器等进行灭菌。灭菌时,只需将物品在火焰中加热20s,或将灭菌的物品迅速通过火焰3~4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规定通常的灭菌条件为:160~170℃,不少于2h;170~180℃,不少于1h;250℃,45min以上。
(2)干热空气灭菌法:在干热灭菌器中用高温干热空气进行灭菌的方法,称为干热空气灭菌法。如繁殖性细菌用100'C以上的干热空气干热ih可被杀灭。对耐热性细菌芽孢,在140'C以上,灭菌效率急剧增加。
干热灭菌所需的温度与时间,在各国药典与资料的记载中都不同。一般140℃,至少3h;160~170℃,至少1h以上。生产中,在保证灭菌*、并对被灭菌物品无损害的前提下,拟订灭菌条件。对耐热物品,可采用较高的温度和较短的时间。采用干热250℃,45min灭菌也可以除去灭菌粉针分装与冻干生产用玻璃仪器中和有关生产灌装用具中的热源物质。而对热敏性材料,可采用较低的温度和较长的时间。
干热空气灭菌法适用的范围是,凡应用湿热方法灭菌无效的非水性物质、极黏稠液体、或易被湿热破坏的药物,宜用本法灭菌。如油类、软膏基质或粉末等,宜用干热空气灭菌c对于空安瓿瓶的灭菌,可把空安瓿瓶置于密闭的金属箱中,用200'C或200'C以上的高温干空气至少保持45min以上,细菌即被杀灭。本法由于灭菌温度高,故不适用于对橡胶、塑料制品及大部分药物的灭菌。
干热空气灭菌通常在干热灭菌器中或高温烘箱中进行,除小型者外,一般用风机使热空气循环。灭菌前应将需灭菌的器具洗净包严,被灭菌的药品要分装密封,置于烘箱中,四周不靠箱壁。灭菌结束后,应缓慢降温至40℃左右时,取出被灭菌的物品。
(3)高速热风灭菌法:对某些药物的水溶液,采用较高的温度和较短的时间,其灭菌效果较好。因此用风速30~80m/s,风温190℃,可使细菌被杀灭的速度超出一般化学反应自1速度,呈现出较显著的灭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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